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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职责分工(2010)
2011-01-25 18:08  
http://www.bjtq.gov.cn  2010-3-20 12:18:58  本站编辑

         

负责人

主办人

岗位

主要职责

 

郭桦

局长

主抓全局工作,重点负责管理综合办公室、社区建设、老龄、双拥、婚姻登记、收养、殡葬管理、地名区划,信访等工作。

杨继红

副局长

协助局长做好全局的管理工作,重点负责管理社区建设、低保、扶贫帮困、民间组织、福利企业等工作。

李梅芳

老龄办副主任

主要负责我区老龄工作的具体开展。

龚志仁

地名办副主任殡葬所所长

主要负责管理地名工作;全区殡葬事务管理 。

陈淑萍

关工委办公室主任

主要负责全区关工工作的开展。

郭桦

 

努尔斯曼

 

婚姻登记

1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和克拉玛依市有关婚姻登记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。

2、负责本区的婚姻登记管理。

3、负责本区婚姻档案管理。

收养登记

1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和克拉玛依市有关收养登记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。

2、负责本区的收养登记管理。

3、负责本区收养档案管理。

孤儿登记

1、负责本区孤儿登记、建档有关的工作。

 

 

郭  桦

杨继红

 

 

谷蓓蓓

低保工作

 

1、宣传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低保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。

2、负责低保申请、审批、低保证及低保金的发放。

3、负责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。

4、负责低保对象的基本医疗救助、重大疾病救助及其他困难群众的重大疾病救助工作。

5、协调、解决低保工作中的各种问题。

6、负责低保档案的归档、管理工作。

7、承办市民政局,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信访工作

1、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有关的工作。

综合办公室

工作

1、负责拟订民政局月度、季度、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及有关报告。

2、负责来文处理、档案、督查、信息、信访、议案办复、保密,法制,效能建设等工作。

3、负责机构、编制统计工作。

救灾救济工作

1、组织、协调救灾工作;

2、组织核查、上报灾情,研究提出救灾方案,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,慰问灾民。

3、检查、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,指导、协调灾区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。

流浪乞讨

管理工作

1、负责流浪乞讨人员、精神病员的收容遣送工作。

郭  桦

龚志仁

龚志仁

殡葬管理

1、落实国家、自治区各项殡葬管理的方针、政策,推行殡葬改革。

2、负责全区的殡葬管理 。

郭桦

骆萍

双拥工作

1、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负责全区拥军优属、拥政爱民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
2、贯彻落实拥军优属、拥政爱民的有关政策、规定。

3、充分发挥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参谋和助手作用,帮助领导科学决策。

4、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抚恤、优待、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。

5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双拥宣传工作,对优抚对象进行政治思想教育。

6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
郭  桦

杨继红

骆萍

社区建设工作

1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有关政策、规定及发展规划,报指导委员会审定。

2、负责社区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。

3、负责社区建设工作的调查摸底、有关数据的统计、汇总、考核,为指导委员会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。

4、负责社区建设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、推荐和推广。

5、负责社区建设政策的宣传和落实。

6、对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向指导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7、负责接待和处理社区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。

8、完成指导委员会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。

杨继红

 

骆萍

 

民间组织工作

1、贯彻、落实国家有关民办非企业及社团管理的政策、方针及各项规定。

2、负责全区民办非企的登记及管理工作。

3、负责社团登记及管理工作。

4、定期对民非企业及社团进行年审。

5、对民非企业进行执法检查。

6、完成市民政局、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福利企业

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,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,负责福利企业年检和变更申报工作

郭  桦

李梅芳

 

杨杏丽

买哈巴拉提

西仁阿依

阿不来提

老龄工作

1、贯彻执行国家老龄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,参与制定我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、法规和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
2、组织并开展老龄工作调查研究,为区委、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建议性的意见。

3、负责开展老龄工作信息、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,老年人办证等社会活动。

4、负责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受理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来信来访,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,为老年人提供服务。

5、负责指导全区老龄工作,参与协调,组织老龄方面和各项重大活动。

6、组织开展有益于老龄的各种文化、体育活动。

7、负责承办市、区老龄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
郭  桦

龚志仁

柏  芳

地名管理、

行政区划

1、做好辖区内地名工作发展计划及城区地名规划工作,协调各有关单位关系。

2、落实地名管理办法,组织检查、监督实施,规范地名标志;负责统计、发放地名标志和街路、楼栋、门牌号编制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
3、提出辖区内地名的命名、更名,地名标志的设置、更新,街路、楼栋、门牌的编码意见。

4、定期对辖区内地名标志牌及街路、楼栋、门牌的编码进行检查,规范标准地名的使用。

5、调查、审核辖区内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工作,负责对地名的拼写和规范化工作;并向区地名委员会或区人民政府提出建议。

6、负责对地名标志的测定、制作模式的审核,指导辖区内地名标志的设置与更新。

7、负责白碱滩区地名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,负责地名资料、数据微机化处理的管理,开展地名信息的咨询服务工作。

8、做好辖区内地名档案的管理,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卷、归档和更新工作。

9、负责编辑出版地名图书、刊物,做好地名图书、刊物的编辑工作及有关资料的校对工作;拍照地名实物资料。

10、负责有关地名管理工作报表的统计、上报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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